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
赣财办购〔2020〕4号
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
规范(2020年版)》的通知
省直各单位办公室,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,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:
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,现将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(2020年版)>的通知》(财办库〔2020〕50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省直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,除按要求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外,还要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本格式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。执行中如遇政策问题,请及时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反馈。
附件: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
格式规范(2020年版)》的通知(财办库〔2020〕50
号)
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
(此处盖章)
2020年4月7日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抄送:各采购代理机构。
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印发